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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回收再利用中的可回收垃圾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1-06-09  点击次数: 904次
   生活垃圾回收再利用是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垃圾分类是指按照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并根据不同处置方式的要求,分成属性不同的若种类。
  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目前常用的垃圾处理方法主要有综合利用、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
  生活垃圾回收再利用主要包括:
  (1)纸类:未严重玷污的文字用纸、包装用纸和其他纸制品等。如报纸、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片、纸盒等;
  (2)塑料:废容器塑料、包装塑料等塑料制品。比如各种塑料袋、塑料瓶、泡沫塑料、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等;
  (3)金属:各种类别的废金属物品。如易拉罐、铁皮罐头盒、铅皮牙膏皮、废电池等;
  (4)玻璃:有色和无色废玻璃制品;
  (5)织物:旧纺织衣物和纺织制品。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
  生活垃圾处理专指垃圾中由居民排弃的各种废弃物(不包括市政设施与修建垃圾)的处理,包括为了运输、回收利用所进行的加工过程。处理的目的是使垃圾的形态和组成更适于处置要求。例如为了便于运输和减少费用,常进行压缩处理;为了回收有用物质,常需加以破碎处理和分选处理。如果采用焚烧或土地填埋处置,也需对垃圾先作适当的破碎分选等处理,使处置更为有效。生活垃圾的处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目前主要有填埋、堆肥及焚烧三种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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